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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一对野鸳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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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中云层开始汇集,一会遮住阳光,一会又露了出来,大地也随着太阳的隐现忽明忽暗,眼见得起了风,刮得树林发出海涛般的声音。

姜天成提溜着宋云扔在郝仁脚前,笑道,“这个是我特意给你留的,你拿他出出气。”

“这~”郝仁此时内心一阵纠结,方才姜天成挥手间就捏死了三名身手不俗的枪手,就让人感到害怕。

更可怖的是他身中数枪却毫发无损,这简直太过匪夷所思。

不过想起那晚他杀死血族的场景,今天的场面还算温和,没那么令人恐惧。

这会姜天成要是说自己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他也是信的。

面前趴伏的年轻人人高马大,却早已失去了那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就像一只受到惊吓的小兔子在身前瑟瑟发抖。

这个人他虽是恨极,却也不忍要了他的性命,又怕姜天成手段狠辣,下手了结了他。

捂着疼痛的腮帮子沉吟片刻,唔声唔气道,“那个让他们来的少爷还没见到,这个人还有用,暂时就留下他的性命吧!

等事情了结了,我带他回警局。毕竟死了三个人,总得给上头有个说法。”

姜天成嘻嘻笑着盯着郝仁审视了一会,点点头算是答应下来。

让宋云开着车,带二人去见他们身后之人。

西山水库坐落在帝都西郊外一百公里的一片山区之中。

因为地处偏远,周围一层一层不高的石头山只长着杂花野草,没什么精致的景色,废弃的水库下方只有几潭发绿的积水,这还是前几天下雨时积攒的,就别提鱼虾的事情了。

钓友们是不可能来这脏水坑钓鱼的,因为压根就没鱼。

是以人迹罕至,几条被杂乱的野草覆盖的黄土路交织在遍布碎石的地面上,看起来颇为荒凉。

只是今天这透着萧索之意的地方,来了不少陌生的客人。

在西边斜坡下面的一处平地上,见缝插针似的停着十二辆经过改装的黑色奥迪越野车,看起来就两个字形容,野性!

车队三十多米处的一滩绿水旁,一个穿着考究白色衬衣、带着一副墨镜的年轻人坐在一只椅子上,旁边摆着一张塑料圆桌,上面堆叠着小吃、水果的盘子,甚至还开了一瓶名贵红酒,他正端着高脚杯细细品着。

他身后站着四名戴墨镜的黑色西装男人,耳边带着无限耳机,双手交叉放在腹前。

一个个精神抖擞,气宇轩昂,眉宇间带着淡淡的煞气。

不远处的车队旁五十多么同样装束的黑衣保镖或手持冲锋枪戒备,或向四方八方可能隐藏人的角落眺望,或来回踱着步子巡视。

有的贼头贼脑的远远窥探跪在那白衣青年面前的一对男女。

那跪着的男人穿着月白色的收身西装,四肢均匀修长,胸肌和三角肌很明显,再配上那冷峻棱角分明的脸庞,十足的帅气多金男一枚。

身旁的女人穿着开叉的白色短裙,露出两条修长圆润线条分明的白皙大腿,胸前雄伟挺拔,腰线收缩,身材玲珑,整个人分外妩媚妖娆。

这两个人走在任何一处地方,就凭这吸睛的外貌,都会是众人目光汇聚的焦点,只是不知为何会狼狈的跪在这年轻人面前。

日头被云挡住,难得的有凉风习习,坐着的年轻人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望了望躲在云层后的苍白太阳,翻手腕看了看时间,已是下午三点。

他皱皱眉,冲一名保镖勾了勾手指头。

那人立刻三步并做两步,短短的四米距离愣是一溜小跑,在年轻人身旁躬身站定了,侧耳聆听训诫。

年轻人不耐烦的问了一句,“还没来吗?”

身旁的保镖回头远眺水库入口处的黄土路,没有丁点动静,心虚的撇了一眼身旁板着脸的年轻人,摁了摁耳机,“怎么去了这么久,什么时候能到?”

随后嗯嗯的语了两声,瞧着年轻人道,“少爷,他们遇到点事,已经解决了,还有十分钟就到了。”

年轻人两条眉毛跳了跳,脸上闪起不悦又强行压了回去,没说话,点了点头,将目光落在跪着的年轻男女身上。

那男人似乎感受到了对方如毒蛇般的目光,浑身打个冷战,冷峻的神情已经不复存在,只是苦苦哀求。

“刘少爷,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啊!”

那女人倒是硬气,垂着头死死盯着地面上一只乱跑的蚂蚁,正瞧的出神。

白色衬衣男子就是刘云翔。

面前这个女人,曾经很高傲,但是各种珠宝名品票子砸过去后,就把她砸到了床上。

近些天,刘云翔忙于处理被袭事件的缘故,对她少了几分关爱。

女人名叫田暮,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等,不知怎滴,前些天和旁边这名健身教练滚在了一起。

昨晚这叫霍风的小伙子在酒吧玩耍,炫耀自己新挂上的是刘云翔的现女友,引来阵阵议论。

事情就是这么凑巧,被刘云翔一个朋友听到,把事情捅了过去。

刘云翔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才想起田暮是谁。

我已经这么难了,你特么竟然在外面乱搞,给我带帽子。

这段时间因为被暗杀的事情,人家本来就很心烦,你们还来给我添堵,让我在朋友面前没了面子。

刘少爷挥了挥手,当晚,霍风从酒吧出来时,就被绑了。

开始还以为是劫财,后来看到了刘云翔,才知道自己吹牛撞到了枪口,不死也得脱层皮了。

果然,今儿就被带到这鸟不拉屎的野地。

刘云翔又坐回了椅子,瞧着他冷笑,“不知道,昨晚上你四处说挂上了我刘云翔的女人,很长脸是吧?”

说着,拍了拍霍风的脸。

霍风年少轻狂,凭着脸蛋花式吃软饭,胃口竟然也很好,被各式各样的女人捧着,宠着,脾性一向都不太好。

只是此时这阵仗,他还哪有点年轻少年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概。

  刘云翔的手拍在他的脸上,好像把他的魂儿都拍出了体外,混混荡荡,哄女人时舌灿莲花的嘴,也因为害怕心虚而木讷的说不出话来。

  瞧着他呆若木鸡,脸色惨白,刘云翔也失去了问话的兴趣,将淡然的目光落在女人身上。

  “田暮,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背着我在外面偷人?”

  田暮此时已经回过神来,虽然很害怕,但强梗着脖子撇撇嘴,抬起头直视刘云翔的眼睛,回道,“当初追我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说会永远爱我一个人,说会呵护我,宠着我,可是,你又做了什么?”

  她悍然撕开自己胸脯的衣衫,只见一对雪白的乳鸽下方,红色的斑痕点点,看起来触目惊心,令人心寒。

  她红着眼眶大声质问,眼泪也滚了出来,“刘云翔,你就是个变态。你自己心情不好,就用烟头烫我的身体。

  我对你苦苦哀求,你置若罔闻,越烫越起劲,越烫越兴奋。

  你不是男人。”

她声嘶力竭的喊着。

  “啪~”

  刘云翔听着聒噪,早有些不耐烦,听着她现在竟敢当面顶撞自己,不由的怒火中烧,一巴掌早扇了过去。

  女人立时被打倒在尘埃中,闷声哭着。

  刘云翔恶狠狠道,“老子给你吃,给你穿,给你买各种奢侈品,那一件拿出来,都是你凭着自己,一辈子都接触不到的。

  拿东西时,你不是笑的挺开心么?让你陪老子玩玩,你就推三阻四。

  你就是老子的玩物,老子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有你说话的份?”

  他也是越说越恼,一把齁住女人的头发将她从地上拽起来,抡圆了胳膊又是狠狠的一巴掌。

  那女人嘴角已经裂开,殷红的血液流出,兀自恶狠狠的盯着刘云翔,“打死我,有本事你打死我!

  我本是个普通人,一时痴傻着了你的道,把你这个衣冠禽兽当成白马王子,我真是瞎了眼。”

  说着,照着刘云翔的脸狠狠啐了一口。

  用手抹了抹脸,刘云翔冷笑着道,“你别急,一会就送你们这对野鸳鸯上西天。表子,拿着老子的钱养小白脸,背着老子偷人,你还有理了不是?”

  那跪在地上的男人听到前面那句,只觉得脑海一阵轰响,耳鼓里的血液嗡嗡震颤,惊的魂都飞了。

  “我才二十三岁,我还小,我不懂事,哥,给我个机会,我不想死啊!”

  他尖叫着哭喊着,苦苦哀求,“哥,是她勾引我,开始我真不知道她是你的女人。

  要是知道,给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下嘴啊~

  求你了,饶了我吧!”

  嚎到后面,他眼泪鼻涕横流,污的满脸都是,黄土在看起来精良的西装外粘的到处都是,早没了那器宇轩昂的神气。

  看着脚下向狗一样哭嚎的男人,刘云翔厌恶的别过脸,一伸腿将他踹倒。

  “现在后悔,迟了?早干嘛去了?”

  冷冰冰的嘲弄一句,他从桌上的拼盘里拈起一颗草莓,放在嘴里细细咬了,闭目养神。

  田暮和刘云翔相处不过数月,却了解他表面和气的外表下那颗凶恶肮脏的心,知道今天的事情无法幸免,就已经抱定了必死之心。

  她的样貌已不再娇媚,但那一对水汪汪的眼睛却眉目含情,痴痴的望着趴在地上干嚎的霍风。

  “霍风~”她轻声叫着,叫着自己的情人的名字,“认识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快乐,和你相处的这段时间,也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她温柔的直抒胸臆,却没想到霍风猛地回头恶狠狠盯住她,满眼的怨毒之色。

  “你这个扫把精,害人精,我日子过得好好的,你非要来勾引我。

  现在你满意了吧,咱俩今天都得死在这儿。”

  田暮一呆,红着眼眶道,“你说你和刘云翔不一样,你是真心疼我的,我也是把心和钱全都给你了,你为什么还要这么说?

  你前天晚上不是说,我是你的这辈子最爱的女人吗?”

  “我呸~”霍风面目狰狞,憎恶的看着田暮,“就你那肮脏丑陋的身体,我会看的上你?

  你看我是缺女人的人吗?

  要不是想着从你哪借点钱,打死我也不会搭理你的。”

  “你~”

  田暮的心似乎都被撕裂了,面前这个躺在床上对自己信誓旦旦说爱自己的男人,原来竟打着这么龌龊的主意。

  那些感人肺腑的情话,此时就像笑话般在她脑子里回响。

  她已经疯了。

  发狂般扑上去待着霍风的脸面抓挠,却早被霍风一膀子抡翻在地,又是一阵报复性的拳打脚踢。

  两个人一时竟像两只恶狗,狠狠互相撕咬着对方。

  刘云翔瞧着二郎腿,饶有兴趣的看了会后,觉得自己的恨意微微消减了几分,再看着已经没了兴趣。

  闭着眼睛朝身后的保镖挥了挥手,就不在理会。

  耳边传来男人和女人临死前,在水中剧烈挣扎的声响,没多久,就没了声音。

  当他睁开眼睛时,二人的尸体面部朝下泡在面前发绿的水潭中,身上已经沾满了恶心的水藻。

  就等着手下带郝仁过来问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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