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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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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一再提起的分封制就是建立在宗法制的基础之上,周朝初建,为了牢固控制东方的大片国土,周公建议武王采取“分封亲戚,以藩屏周”的政策,把土地和居民封给宗亲和功臣,让他们在封地内建立自己的诸侯国。诸侯依据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级(也有一说是子爵和男爵是平级的,只是子爵是用来封给蛮夷国家,而男爵是分封给中原正统国家),五级之下还有第六级叫“附庸”,附庸不列入诸侯。比如,殷商后人封在宋国,为公爵;功臣吕尚封在齐国,是侯爵;周公本人被封鲁国,也是侯爵,由于周公要辅佐王室,于是其子伯禽代为赴任;楚国则是子爵国家;有记载的男爵国家只有许国。附庸中最为著名的就是秦国了,不过到了东周时期它已经晋为伯爵了。诸侯有权管理封地的居民,有权将自己的封地进一步分封,叫他们做诸侯的卿大夫。诸侯必须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随时准备率领自己的军队接受天子的调遣,而且再分封时,必须以天子的名义“授土”。如此一来打破了夏商时期的邦国林立的状态,诸侯拱卫王室如众星捧月,加强了天子对地方的控制,确立了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通过分封,周人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大,疆域得到拓展,文化得以覆盖整个黄河中下流域,也正因此,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展性。另外分封制还产生了一个重大影响,被分封的诸侯及卿大夫纷纷以地名为氏,从此中国人的姓氏遍地开花,裂变衍生出多达2400余个姓氏。
周朝的土地改革基础是井田制,就是贵族阶层把耕地划分为多块方田,周围有边界,中间有水沟,纵横阡陌,形似“井”字。一井分九块,四周的八块为“私田”,收成归耕者所有,中间的为“公田”,由八户耕者共同耕种,收成归贵族所有。
八对一,听起来似乎很美,但这种乌托邦式的制度怎么可能得到实施,事实上统治阶层把其中最好的留给自己,叫“公田”,而且把面积划的都很大,故也叫“大田”,驱使奴隶耕种。把城市郊区的土地分给普通劳动者耕种,这部分人住在城郭里,因为彼时“郭”通“国”,这些人就被称作“国人”,他们不用负担租税,但需要负担兵役及军赋,比如缴纳小罐米和稻草作为军费,战时服兵役,需要自己准备武器、军备、粮草。国人有当兵和受教育的权利,算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然而,战争年代,狼烟四起,国人被征调几乎是家常便饭,打了胜仗,所得土地和财富归贵族阶层,打了败仗,国人就有沦为奴隶的可能。而更偏远的的贫瘠土地则分给“野人”,因为他们不能居住在城市,只能居住在野外,野人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只能给贵族种公田,服杂役,每年要先在贵族的大田上劳作,然后才被准许耕种自己那仅能维持最低生活的贫瘠土地。
井田制明文规定了一切土地归属国家所有,天子是最高统治者,也是土地的拥有者,他有权分封和收回土地,所封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另外受封者要向天子承担义务。所以说井田制所谓的土地国有化其实是私有制,事实上依然是一种森严等级的体现。
除了宗法制和礼乐制外,周王室还与异姓诸侯广泛联姻,对异姓诸侯形成婚姻的羁縻。加上王室拥有者绝对的军事优势,武力相当可观。诸侯需要定期不定期的觐见,天子还常常出巡各国,凭借绝对地位调解及仲裁其他诸侯国。《孟子》有载:“诸侯朝天子曰述职,一不朝则贬其爵,二不朝则消其地,三不朝六师移之。”
《周礼春官大伯宗》这样解释朝见天子,“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另外大周称呼君主为“天子”,宣扬的“天命归周”,俨然以上天的代言人自称。
周公就这样以其大智慧用宗法为纽带把家族和国家合为一体,把政治和伦理合为一体,
比如乐制度虽然创造了一种浓厚的文化氛围,但是其人为的将社会关系和交往方式固定化,将抒发情感的音乐模式化,这样是不符合人性的,违反了自然发展规律。比如丧礼,在周朝礼仪著作中有《丧服》、《士虞礼》、《士丧礼》、《即夕礼》四篇专门讲述丧礼的流程,其驳杂繁复简直骇人听闻。最终这些僵化生硬的制度被抛弃,也就是“礼崩乐坏”,但是其强大的惯性依然深刻地影响着后世中华文明的方方面面。
比如随着时间推移,诸侯与天子之间的关系渐渐淡化,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具有绝对权力,享受着极大的独立性,所以在身份认定方面,他们更注重一国之君身份,淡化了大周臣子的身份,随着各诸侯实力的此消彼长,一些强势的诸侯开始发动兼并战争。在这个万邦林立的时代,一些诸侯国的面积跟今天的乡镇差不多,这些国家注定了打酱油的命运,很快被大的诸侯国吞噬,分封制弊端逐渐显现出来。
尤其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井田制也开始逐步走向瓦解。早在西周中期,个别贵族已经开始瞒着王室开垦空地,这些“私田”不被注册,纳税自然无从谈起。到西周末期,铁器的使用以及耕牛技术的推广使得私田日益增多,富起来的诸侯腰杆也挺了起来,他们又多了几分抗衡王室的资本,王室对于诸侯的控制又弱上几分。
还有大周兴于岐山,地处西方之地,因此不断遭遇西北游牧民族的冲击,这也造就了周人的尚武精神和强大武力,宗法制度把周带进了一个新的意识形态,“亲亲宗宗,徳不在武”,这种理念与分封制的国家秩序决定了周王室不能单纯性的以武力统御四方,西北游牧民族的逐渐成长,威胁着大周的国家安全,而南方以楚国为代表的地方势力也开始了扩张之路,挑战着大周所建立的国际秩序,大周不得不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压制,这就导致了国家理念与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比如第四代君主周昭王南下伐楚,第五代君主周穆王西征犬戎,周穆王最终取得了对犬戎的胜利,而周昭王伐楚的结果是打压了楚国的同时但也为之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六师尽丧”,周昭王本人也在汉水之滨遭遇伏击身亡。
在西周的三百余年间,数代周天子也有对治国策略做过调整的。
第六代君主周共王就曾因为国家财政空虚,废除了原来“土地国有,分封臣下”的制度,承认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但是私有者必须如实上报,否则视为非法私田,一经查出一律充归国有,这样就迫使贵族不得不如实上报所有,增加了国库的收入。
第十代君主周厉王面对困局进行了政治、经济、军事、法制的全面集权化改革,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周的实力,让国家有能力取得攻噩和平定淮夷的胜利,也因此震慑了诸侯,甚至让楚国国君熊渠畏惧而自动 取消王号。但是周厉王的对立面是强大的贵族阶层,是已经形成相当气候的诸侯,加上周厉王经验缺乏,改革方式过于生硬粗暴,牵涉了过多的利益,最终竟导致国人暴动。周厉王被驱逐,王位空悬长达十四年之久,周厉王本人甚至因此被列入“昏王”之列。
其后继位的周宣王即位之初,还算“中兴”,可晚年时期对外用兵连连失利,还与老牌盟友姜姓之戎反目成仇。周宣王调集汉江之师于千亩之田作战,又败于姜戎,“尽丧南国之师”。
不过他最昏聩是另一件事,他在位的第十一个年头,公元前817年,鲁武公带着嫡长子括和幼子戏觐见宣王,周宣王非常喜欢鲁武公的幼子戏,竟然违背嫡长子制度,强力干涉鲁国内政,将戏推上君位,导致鲁国多年内乱,这件事情致使“诸侯从是而不睦”,周王室在诸侯中声望大减。
说到底,周宣王所谓的“中兴”也仅是宗周的落日余晖而已。
周平王东迁是大周命运的又一个关键转折点,这个看起来将国家的中心设在中原,以便于管理和影响各边缘地域的决定实际上再糟糕不过了。
前文说过,虽然名义上周王室与各诸侯国是隶属关系,实际上王室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处置这些诸侯国家,这同后来的帝国时代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也是后来许多朝代中迁都并未造成伤及根本的原因。周平王在洛邑建国,只能依靠诸侯的力量(也有学者认为平王东迁其实就是受诸侯要挟的)。他所直辖的也就是自己的王城周围——即“王畿”,算起来仅有六百地,而且缺乏战略纵深。但周平王还是有理由骄傲的,这已经是整个东周时期王室所能控制的最大地盘了,他的后代楞没有一个人能超过他。王室的地盘在未来还将逐步缩小,直到消失。天子控制诸侯的权力和直接拥有的军事力量也将日渐丧失,从此后,周王室落入了诸侯们的掌控之中,因此不少学者认为东周事实上只是西周势力的一种残存。
史书中还有一个隐晦的记载,在周幽王死后,虢石父之子虢公翰拥立周幽王的弟弟王子余臣为王(也有人认为余臣就是伯服),史称周携王(“携”是周平王给个恶谥,在战国楚简《系年》中称“惠王”),大周出现了“二王并立”的景象。周携王即位之后,重修鄚阳城(在今天河北任丘境内,姬余臣最早的封国即莫国),发行“莫”字空首布货币,启用商人发展实业,结好大尧大舜遗族,与楚国、燕国、齐国都有交好,并和晋国搭上了关系。这种情况一直持续的二十一年后,其日益强大的国力威胁到了晋国向东北扩张战略,因此晋文侯趁周携王巡视虢国时,以周携王无权继承大统为理由将其袭杀。周平王欢喜雀跃,挥笔写下《文侯之命》表彰晋人的功绩。晋文侯因此获得 了拥立周平王的投名状,“晋人焉始启于京师”。
甚至有学者考证认为,周携王其实才是周朝正统天子,周平王是在晋文侯杀死周携王之后才继承君位的,在这之前他一直寄居于申国,诸侯对这样一个有着沟通外敌、弑父杀弟的废太子并不认可,直到他以让出西周领土的代价换取诸侯的支持,才得以登上君位。之后他又毁掉周携王的都城,命史官消除一切关于周携王的文字记载,并伪造历史,把周携王执政时间算在自己的头上,以掩盖自己伪政权出身。从此后凡是周携王的事情再无人敢提及,包括他的莫国,因此留下“讳莫如深”这句成语。
不管事实真相如何,周平王所建立的东周低开低走已是不争的事实,诸侯对王室的蔑视和践踏也是必然的。制度的设计终究拦不住时代的节奏,以及统治者自身的举措。日渐式微的周天子失去了控制局面的能力,战争的对象已经不仅仅限于对抗正统的边缘民族。井田制渐渐瓦解,宗法制日益破碎,礼乐制开始崩溃,按部就班的程式化被打破了。
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四射的“乱世”到来了!
称呼也是门学问`~~
先从姓名开始说起吧。
如今,陌生人见面,常常会礼貌地先问一声,“ “您贵姓?”
“免贵姓王。”“免贵姓唐。”“免贵姓徐。”被问者也会谦逊地说出自己的“姓”。
不过,在春秋战国早期,“王”、“唐”、“徐”这些并不是“姓”,而是“氏”。在彼时,“姓”和“氏”是有区分的。
“姓”,望文生义,“女”“生”也,表明了出生的血缘关系,也就是说同姓的人都是一位女性祖先的子孙。人们根据典籍整理出来的古姓大约二十几个,其中一半都带有“女”字旁,所谓上古八姓“姬、姜、妫、姒、嬴、姞、妘、姚”都有这个特点。所以学者们普遍认为“姓”应该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其作用主要是别种族,别婚姻,明世系。
随着母系氏族社会过渡至父系氏族社会,同一祖先的子孙繁衍增多,一个家族往往会分散成若干部落散居各处,这些部落除了保留“姓”外,还会为自己取一个称号作为标志,这就是“氏”。
随着时间推移,部落之间或征伐、或联合,城邦和国家先后出现,“氏”也开始多样化起来:有人以国名为氏,有人以采邑为氏,有人以职官为氏,还有不少以居住地为氏。
不过“姓氏”的集中爆发期是在实施宗法制的周朝,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具备了政治和社会基础。“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绝祀,无国无之。”
——《左传》
周天子坐镇国都,是为天下的大宗,代表始祖的“姓”,他分封亲属及功臣建立诸侯国,除他之外的王室诸子都是小宗,“胙之土而命之氏”,他们都是大宗的从属。“因生以赐姓”,其实就是在强调每一个受封小宗与始祖的从属关系,所以“姓可以呼氏,氏不可以呼姓”。
周天子的嫡长子成为储君,称为太子,他是要继承王位的,其余的儿子统称王子,王子的儿子称王孙,王子和王孙统称王族子弟。诸侯的储君称为世子(也可称为太子),除了世子外均称公子,公子的儿子称公孙,公子和公孙统称公族子弟。王族和公族还延用父祖的氏,不过王孙、公孙的子孙就不再属于王公之族,他们需要别出其他方式命氏,比如有封邑可以按封邑为氏,还可以用其祖父的名或字为氏,最典型的就是郑国“七穆”,这是从郑穆公七个儿子派生出的强大政治势力,郑穆公是国君,他的儿子称为公子,如公子喜(字子罕),公子騑(字子驷),公子发(字子国);他的孙子称为公孙,如公孙舍之(公子喜的儿子),公孙夏(公子騑的儿子),公孙侨(公子发的儿子;到了再下一代的子孙就必须别出命氏了,如公子发的孙子国参,公子騑的孙子驷带,公子喜的孙子罕虎都是以其祖父的字为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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