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镫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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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普瑞博士还在南美洲转机的时候,弗林真的帮坦普瑞博士的实验室和包括他自己,拿到了办案权。

所有与那个地下室有关的东西,全都被送到了坦普瑞博士的实验室。也包括弗林和林森在内。

很久没有来这个实验室了,林森对这里还是有点怀念的。虽然这不是美国最好的法医实验室。

但这里却是大多数法医人类学研究生,最希望实习的地方,因为这里有坦普瑞博士。

她经常纠正别人对她的评价。不是全美最好的法医人类学家之一,而是地球上最好的法医人类学家。

如果放在其他人身上,这绝对是骄傲自大的表现。但对于坦普瑞博士来说,这是一个相对客观的评价。

验骨台上,赖有才的骨骼已经按照顺序摆放好。与林森在田纳西大学实验室里一模一样分毫不差。所有坦普瑞博士的实习生都会这么做。

林森与这里的其他工作人员一一打了招呼。这里每一个人都拥有博士头衔,还有人甚至有好几个。

熟悉坦普瑞博士的人,都认为她不是正常人类。她有差一点点就到六尺的身高,一百三十磅的体重,终日高热量食物不离手,却看起来一点都不胖,甚至有点消瘦。

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都是她生病了。但事实却是,她那个聪明的大脑太过活跃,每天都需要消耗2000大卡以上的能量。

这几乎与一个正常人每天的基础代谢相当。而这个几乎时刻处于亢奋工作状态的大脑带给她的是四个博士学位,以及熟练使用十几种语言的能力。

在林森和其他实习生的眼中,坦普瑞博士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怪物。

而现在,怪物本人拖着行李箱从门口走了进来。认真且准确的用全称问候了所有人之后,坦普瑞博士走上了验骨台,就像女王重回自己的王座。

戴上手套的同时,坦普瑞博士进入了工作状态:“林博士,你有什么新发现?能够确定死因吗?”

“还不能。我重新检查过所有骨骼,没有发现可以推定死因的骨损伤。但我发现死者的舌骨的损伤与腕骨、踝骨的时间轨迹相同,且都有重塑痕迹。”

一边说,林森一遍调出了这些地方的X片。而坦普瑞博士则逐个拿起先关骨骼仔细的查看。

“我见过这种损伤,在一座二战时期的集中营里,这是虐待犯人的一种方式,我称之为船型绳结。绳结套住脖子,双手反绑,双脚也反绑连成一线。手臂或者腿放松,就会令自己窒息。”

林森点头表示赞同,这和他在那个地下室里“看”到的画面一致。当然,就算没有那个特别的天赋,他的法医人类学知识也会得出同样结论。

弗林在一旁说道:“这难道不是死因吗?手脚坚持不住之后把自己勒死,这不是变态最喜欢用的方式吗。”

林森摇头:“不,舌骨只是产生了裂痕,还保持了一定的弹性。骨骼重塑的痕迹也说明,这些都是死前伤。”

所有的目光都投向了坦普瑞博士,而她还在继续观察那块舌骨。摩挲了很久之后,她突然放下舌骨,捡起左胸的肋骨,然后是胸骨。

很显然坦普瑞博士发现了什么,大家都在安静的等待。终于,她抬起了头:“我想这就是死因,窒息。过程很长机械性呼吸衰竭导致的窒息。”

林森的脸上和其他人一样露出了惊讶的表情,但心里却是给坦普瑞博士竖起了大拇指。果然不愧为地球上最好的法医人类学家。

坦普瑞博士开始了讲解模式:“弗林推测的没错。凶手的确是让死者自己勒死了自己。死者左侧第三到第五肋骨以及胸骨上有轻微的染色的。说明死者的心脏曾经严重水肿。这符合窒息死亡的特征。而舌骨上的重塑并不只有一次。这说明舌骨上的骨裂并不是一次形成的。我推测死者曾经经理了非常漫长的窒息过程。”

弗林问:“多长?”

坦普瑞博士问:“林博士你的推测呢?”

林森说道:“从骨骼重塑的痕迹看,三到四个月。”

坦普瑞博士点头:“我认同这个结论。”

在三四个月里,死者经历里漫长的折磨。每当他窒息濒死,凶手总会让充分的感受缺氧的痛苦,然后才稍微放开一点让他呼吸。

这个循环不断的重复,直到死者的心肺肿大发炎,其他身体器官也跟着彻底崩溃。

即使是阅历丰富的FBI资深探员也必须承认。这是他听过最残忍的杀人案例之一。

相比两位FBI雇员的感叹唏嘘,法医实验室的一众人却表现的都很平静。不仅因为他们都很专业。还因为他们都曾参与考古发掘工作。

在人类的历史上,有很多与相当,甚至更加残忍的做法。区别只是曾经的人类是为了复仇,树立权威,制造恐惧,献祭等等。而卡戎似乎只是为了快感。

林森经常问自己:这算是人类的进步吗?

坦普瑞博士打断了林森的思辨:“林博士,你确定没有遗失任何一块骨头吗?”

“我非常确定,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失误。他和其受害者一样,没有镫骨。这块骨头被取走了。”

“是卡戎。”

几分钟后,坦普瑞博士在报告上签上了名字。这具尸体正式加入了卡戎的“作品集”。并且被送入坦普瑞博士专用的验骨室。

镫骨, 是听小骨的一个,附着于耳蜗的卵圆窗,功能是转化音波为可听的声音。在人体中它是最小和最轻的骨。

卡戎每次作案的手法,目标,地点等等条件都不尽相同,最终将这些去链接起来的就是这块人体最小最轻的骨头。

九成得连环杀手都会从被害人身上取走纪念品。卡戎也在这九成里面。但他取走的是最不起眼,最容易被忽视的那块。

即使在专业的法医学实验室里,也无法保证每具尸体都不会遗失镫骨。它太小,太容易被忽视。

卡戎是一个天才的杀手,智商极高逻辑清晰偏偏又极端自律,关于他的侧写足足有一百多页。

每一次作案都会用不同的手法,目标类型也几乎无规律可循。这是典型的自我挑战也是最直接的炫耀。

这种人高智商变态是最让FBI头疼的类型。因为他们聪明到可以自学绝大部分网络上能够找到的专业知识。而网络,尤其是暗网上连简易核弹制作都有教程。

而习惯了背景筛查的方式圈定嫌疑人的FBI,根本不可能从拥有医疗背景,精神病史记录,服役记录,犯罪记录中找到这个空白人。

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是不存在的。直到大家注意到了这枚小小的镫骨。

用弗林的话说,这是一个骄傲的婊子养的混蛋。

变态杀手喜欢搜集战利品,却很少有把骨头作为目标的。头发指甲眼睛皮肤性器官都是常见的选择,仅有不到一成会选择骨头。

而通常这些人都会被很快发现并抓获。骨头能够留下的痕迹太多也太久,容易腐烂的软组织才是最理智的选择。除非你认为自己比所有执法者都要聪明。

真正骄傲的人是不屑于向全世界炫耀的。只有他们认可的聪明人,才有资格作为他的分母。

当然,这也是坦普瑞为什么对卡戎如此执着的原因。无论是智慧还是智商,她都不认为自己会是分母中的一个。

坦普瑞博士在遇到难题的时候 ,都喜欢一个人安静的待在自己的验骨室里。

虽然林森也是这个实验室的实习生,但他并没有留下来和其他人一起研究这幅骨头。而是跟着弗林一起来到了街角的咖啡店。

因为林森已经“看到”了那个地下室里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一直都有一个疑问,关于那台电脑和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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