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剽窃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迈过已经破烂的门扉走进屋内,可以看见一楼非常敞亮,房屋中间是一个天井,早先用来遮风挡雨的天顶玻璃已经破碎,此时阳光和落叶一同从天井垂落下来,随着他们走近的声音,天井中心的草堆里有什么东西动了动,接着,三五只花栗鼠飞快的逃走了。

虽然这个地方已经破败不堪,但他们依旧能够想象当年这间屋子是多么的优雅、神秘,就好像出现在电视里仙女的宫殿似的,肯定是一处令人心驰神往的所在。如果在这间屋子尚且完好的时候来到了此间,当他们顺着青石板的路绕过合抱粗的松树,最终看见这栋房子展现在眼前的时候,一定会觉得自己走进了童话吧……

“真厉害!”路潇不禁赞叹。

几个人各自分散,行走在这间已经废弃的房屋里。

木质地板在胡天的脚下咯吱咯吱的响,俏皮的松鼠和花栗鼠便在房梁之上来回跑跳,他走过回廊,走过天井,看见了栅栏上的蜘蛛网,还有爬在网上五彩缤纷的蜘蛛。

从天井再向前走是这座房屋的厨房。

厨房分为两部分,帘子里面是中式厨房,帘子外面是西式厨房,而在西式厨房整木打造的吧台上,甚至还放着三只碟子和三个杯子。碟子里空荡荡的,即便有食物应该也被后来的动物吃掉了,而杯子里面脏兮兮的,是不知干枯了多少年的沉淀的饮料。

看到这里,胡天歪了一下头。

从整座房屋的布置来看,住在此间的人非常注重细节,不太像是能够把吃到一半的食物放置不管的人,那这三个碟子和三个杯子,很可能意味着当时留在这里用餐的人遭遇了什么意外,突然离开了这里。

带着疑问,胡天掀开了中式厨房的门帘,却发现盘子柜子倒了一地,碎片之间有一条s形的空白,碎片中还放着一把尖利的刀。这东西让胡天隐隐感觉到了不安,他走到近处,想捡起刀看一眼,结果却发现刀下还压着一截指骨!

胡天吓了一跳,但警察的职业素养稳住了他的情绪。这根手指已经完全化作了白骨,但上面却套着一个戒指,从形状上可以推断是小手指的前两节骨头,再看指骨和刀的位置关系,以及周边错落的环境,胡天不禁脑补出了一场争执。

有人持刀偷袭了正在做饭的人,被偷袭者慌张攥住了匕首,结果被袭击者推到墙上。刀撞上墙壁,连带他的小手指一起切了下来,软骨卡在了匕首上,然后这个还卡着指骨的匕首划过了被袭击者的脖子,直到被袭击者不再挣扎的时候,袭击者才将匕首扔在了地上,把人拖出了屋子。

胡天摇了摇头,拿起了匕首和指骨,转回身去找厨房外的几个人,却发现大家已经聚拢在了后院。

后院搭着一个木头架子,上面爬满了错乱的葡萄藤。葡萄藤已经很久没有人修剪过了,未经过人工培育的葡萄经过自我繁殖,复归于原始,颗粒变得又小籽又大。葡萄架下是一张工作台,这台子五米长两米宽,上面有老虎台,钳子,扳子,锯子,更远的地方还有泥塑用的转盘等等工具,而在工作台下的一个托盘里,又放着各种雕刻刀,院子的角落甚至还有一个独立的窑!

总之他们所能想到的一切手工用品,这里应有尽有。

路潇:“这里不会就是拍卖团伙关冈田龙日的地方吧?”

郑东:“我看这个地方比冈田龙日的岁数都要大了,而且你没看那里——”

众人顺着郑东手指的方向看到了工具台上的老虎钳,老虎钳上缠绕着一圈绳子,绳子上则缠绕着人类的头发,后方则散布着一些黄褐色的渣滓。

郑东随手抄起了工具台上的一只锤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地把林森摁在了靠近老虎钳的位置,举起手作势要砸。

“哎!你要干嘛!”路潇惶恐的叫住了他,“你要这么打死他的话,回头组织上管我们要尸体,可就交代不清了!不如把他从悬崖上推下去吧!还是摔死他比较好交差!”

林森躺在工具台上,对着路潇翻了个白眼儿:“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但是郑东手里的锤子高举轻放,最终落在了林森的头边:“发没发现?如果我想在这里杀死他的话,最好的方式就是用老虎台上的这盘绳子缠住他的脖子,固定住他的脑袋,然后把他的脑壳敲个稀碎。”

郑东的意思是说这些散落在工具台上的,灰褐色的渣仔,其实是人的颅骨……

此时胡天也走上前,将自己在厨房发现的匕首、小刀,还有戒指亮给大家看:“我在里面发现了这个。”

郑东把林森从工具台上拉了起来:“所以说凶手先在厨房袭击了这个人,抹开了他的喉咙,在他失去反击能力之后又把他拖到了后院儿,绑在这里敲碎了脑袋,这得多大的仇啊!”

林森说:“不是,是有人杀死了厨房里的那个人,然后出来,在这儿敲碎了另一个人的头。”

路潇:“你怎么能确定是两个人呢?”

“很简单,”林森拿过胡天手里的戒指,“你们看,这是一个女士尾戒,男人的手肯定带不进去,而这个呢——”林森又从工具台上捡起了一片头骨残骸“——颅骨比较厚,是男士的头骨残骸。所以说一男一女。”

“而且按照你们的推测,这两个人一个人是死于重击,另一个人是死于割喉,如果先在这里激情捶打某人的头颅的话,砸到这个程度,屋子里面那个人应该已经跑远了,所以凶手一定是干脆利落的切了里面那个人的脖子,然后趁着外面这个人不注意再痛下杀手。”林森摩挲着自己的下巴,想了想,“如今邱队不在这里,但我们依旧走到哪儿都能遇到凶杀案,证明咱们队柯南体质的人并不是邱队,”他伸出一只手指指向郑东,“是你。”

“滚蛋,你才是柯南体质呢!”郑东骂了他一句,向四下看了看,“这可怎么办?咱们现在自己都自顾不暇,结果又遇上了案子。”

路潇:“我看这个地方也不错,本身地势比较高,四周植被又密集,不容易被人发现,而且这个房子的木质外墙还挺厚,子弹打不穿,咱们就往二楼里一蹲,来一个揍一个吧,两个人守住前门,两个人守住后门,绝对不能让人进来!”

这破房子的木质地板早就干枯腐朽,他们小心翼翼的爬上了楼,盯住上楼楼梯口和前后门。林森没有枪,也没有办法靠嘴炮说服敌人,于是游手好闲的四下乱逛。

一楼是生活区,二楼则是居住区。二楼一共有三间房,一间书房,一间主卧,一间客卧,此外还有一个露台。露台上有一张摇床和一个高茶几,然而地面上的几十盆花都已经干枯了,不知道当年这些花盆盛开的时候,主人躺在这张摇床上看着书、听着音乐,吃着茶几上的点心,该有多么的惬意。

主卧衣柜里存放的都是女人的衣服和鞋子,款式老旧,不过数目却很多,可见当初这个居所的主人是位富足的女性,此外却没有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东西了,看来在这个女人决定隐居的一刻,就已经决定彻底告别红尘。

床边的梳妆台上只有几个没有标签的瓶瓶罐罐,因为密封良好的缘故,罐子里的东西甚至没有腐烂、林森拧开一个瓶子嗅了嗅,结果只闻到一股腐蚀的气息,看来这些应该是主人自制的护肤产品,因为没有添加防腐剂,到底不耐保存。林森把主人的梳子收进了自己的口袋,预备出去之后做DNA鉴定,以确定这个女人的身份究竟是谁。

林森从主卧出来,又转入了客房。

客房比主卧略小一点儿,此时床上还放着乱糟糟的被子,看来居住在这里的人最后一次起床后连被子都懒得叠起来。床尾的椅子上搭着两套睡衣,林森展开一看,发现这是两套男士睡衣——也就是说居住在客房的是两个男人。不过此间却没有更多的东西,甚至找不到这两个人的其他衣物。这两个人并非在此长久居住的,而他们和这间房屋的主人又是什么关系呢?

林森离开客房进入书房。

书房是二楼最宽敞的房间,里面的书十几年未经过保养,早都被虫蛀烂了。书架上的书籍都是专业书,上及天文下及地理,更多的则是艺术方面的图册,足见这里的主人品位不凡。林森走向整间房间采光最好的位置,此处摆放着一张硕大的桌案,角落上是毛笔架和钢笔架,桌边儿则放着一个青瓷花瓶,里面插着各种古董卷轴。

林森拉开已经腐朽的椅子,向桌子下面摸了一摸,结果带锁的抽屉早就锈蚀了,被他一推就碎掉了。抽屉里无非是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铅笔,橡皮,工具刀,唯一让他留意的就是一个本子。

这是一个装在皮套里的、非常精巧的日记本。

林森依靠在桌子上,开始阅读这本主人留下的日记。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