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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不舍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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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既然蔡老板说我们来晚了我们就是来晚了,我们先自罚三杯。

  翠珊到底还是没有当上职工。她的心里头是不无怨气的。但是她也明白,事情拖到现在,到底已经过了招收职工的时候了。怪也就怪自己来兵团来得太晚。还有就是因为这件事情妹妹嫁了瑞安这样一个人,连里的人一天到晚都在耻笑她,她突然觉得自己没脸面见人了。但是每日里还得硬着头皮出去见人。

  好在文才的生意渐渐做得大了起来,家里换了新的家具,房子也修缮一新。恰逢政策改变,家里的东西也越堆越多,索性文才自作主张,把靠近大路的房子变成了一家杂货店,白日里卖些日用百货,生活必需品。这些东西低价买来,再用高价卖出,总能赚取些中间利润。渐渐的,文才又要进货,又要看店,有些忙不过来了,翠珊干脆辞了家属班的工作。两人每年向国家交些管理费。文才除了给店里进货,还经常跑跑单帮。等到店里需要进货的时候,他便回来进货。他为人大方,手头现在又阔绰了,头脑又灵活,总能进些物美价廉的货物。况且附近十里八乡的地界,就他们一家店,周围的人们都赶场子似的往他家里来买东西。孩子们也大了,连最小的孩子也学会卖东西收钱了,而且动作熟练的很。翠珊白天忙着看店,招呼客人,晚上就看看电视,织织毛线衣,日子渐渐过得惬意起来。

  自从婉贞的事情让文才知道了真相,文才待翠珊的态度似乎就不比从前了。虽然他明明晓得婉贞有今天跟自己当年做生意失败是不无关联的,但是他却从心底里不肯原谅翠珊。因为婉贞到底是翠珊的亲妹妹,他觉得翠珊那样待自己的亲妹妹也是太狠了些。所以每每念及此事,他便很恼怒翠珊似的。大概是觉得愧疚的缘故,他常常去看看婉贞,有时还托人捎些东西去,大概是怕婉贞那倔脾气不收,他常常让人把东西放在她夫家。

  翠珊也明白文才因为婉贞的事情看不起自己,这些年来她却只有忍着。在感情上她并没有更多奢望,她只盼着日子能好过些,再好过些。只要文才心里还有他们这个家,还有孩子们,她是不跟他去计较的。

  文才常常去跑单帮,因为这些年做生意吃过不少亏,倒也给他积累了不少经验和人脉。他善于帮衬人,谁跟他搭伙做生意,他总是给别人多分些钱。他这份侠气和仗义让他赢得了不少口碑。他渐渐也不比从前,做了几笔大买卖都不曾亏过,想跟着他搭伙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

  在那个年代,出去做生意的大都是男子,女子是很少的。但是在这些外出做生意的人中偏偏就有一个女的,人们都叫她明霞。明霞的丈夫早年出了车祸死了,留下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平时由她妈妈帮忙照看着。明霞个头高高的,头发短短的,说起话来干脆利落,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特别有神。她还特别能喝酒,喝起酒来男人都赛不过她,她喝起酒来就像喝水似的,仿佛是千杯不醉。她是一把谈判的好手,货物的价格都是她喝酒谈下来的。但是赚了钱她却比别人分的少些,但她从不计较,仿佛是爽气惯了的人。

  别家的女人都忌惮明霞几分,因为她貌美,又是个寡妇,女人们都生怕自己的男人跟她怎样。所以暗地里都嘱咐自家男人不跟她搭伙做生意,所以日子久了,明霞竟渐渐落了单。倒是文才看她一个女人在外头抛投露面的,和男人一样做事,家里头又有老老小小要供养,很是同情她。于是他们慢慢地就在一起搭伙做生意了。

  这一次他们做的是木材生意。晚上他们有一个饭局,饭局上他们会签约。但是据说对方喝起酒来是无人能敌的,而且据说对方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好色。文才本来不想去的,这些年他什么阵仗没有见过,但是他心底里挺瞧不起那些仗着自己有些钱就喜欢欺负女人,对女人动手动脚的主儿。但是明霞却说这个人他们必须拿下,否则,木材生意这条路将来就会堵死了。况且这次如果能签约成功,利润也是相当可观。所以听明霞这么一说,文才也就硬着头皮去了。

  到时才发现签约的地方不过是个小饭店。满屋子里烟雾缭绕,地上扔的到处是抽剩的烟头。明霞进去时不觉皱了皱眉。为首的是个肥头大耳的胖子,他面色红润,声如洪钟,一看到明霞便说:“你们来晚了,先自罚三杯!”

  文才看了看表,明明是准时到的,他刚要辩解,却见明霞走上前来道:“既然蔡老板说我们来晚了我们就是来晚了,我们先自罚三杯。”她说罢,便连端三杯酒,仰脖一一饮尽。她当然知道自己来得并不晚,想必是对方已经在此不知道跟什么人已经谈过生意了,现在又继续和他们谈生意。

  “果然畅快!”蔡老板赞道。“据说人称你是千杯不醉,我的酒量也是无人能敌。这些日子我正发愁不能喝个尽兴,今晚咱们就来个不醉不归!”说罢两人便是推杯换盏起来。

  周围人一看这这阵势也不便阻拦,便由着他们喝去。对于明霞的酒量,文才虽有耳闻,但从来也不曾见过。但他是有底气的,他是相信明霞的酒量的,他觉得今晚明霞只要陪对方喝得尽兴,就一定能以他们事先议定的价格签下合约的。

  转眼一排排酒瓶里的酒都喝得精光。厕所已经去了好几趟了,已经快要大半夜了,同行的人有的竟因为困倦,睡倒在酒桌上。然而那蔡老板依然不依不饶。明霞大概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脸颊渐渐变得绯红,映着她洁白的肤色,白里透红,煞是好看。那蔡老板边喝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明霞看,想要盯出血来。一边喝着,还一边说:“今晚你只要陪我喝个够,我就跟你签这个约。”

  文才看着明霞仍然喝着,杯子已经换成了大碗,她的脸色越来越红了,从晚上五点喝到这大半夜,任谁也受不了这样的折腾。但是对方确实铁了心的要继续喝的样子,仿佛喝不到天亮就不签约。文才不禁给明霞递了个眼色说:“别再喝了,这合约咱们不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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